我們經(jīng)常提到企業(yè)應該是注冊國際商標,但我們都不知道它的作用是什么,對企業(yè)有什么好處。主要功能如下:
1、可以防止被搶注
雖然各國商標法的內(nèi)容不盡相同,但都為注冊商標的所有權提供了法律保護。過去,中國企業(yè)的許多管理者沒有充分認識到商標專用權的意義,缺乏保護商標專用權的意識。有些人認為注冊商標很麻煩,所以不想在進口國注冊。有些人覺得等自己出名了再去注冊自己的商品也不遲。還有的認為自己的商品不夠賣,注冊和不注冊一樣。由于商標注冊,的忽視,一些中國幾十年甚至上百年努力建立起來的名牌商標和傳統(tǒng)商標被外國投資者注冊或仿冒,很容易被占用。比如在英國銷售的中國制造的“火炬牌”打火機的商標,就是瑞士商人在英國注冊的。由此,中國的“火炬牌”打火機被迫退出英國市場。
上?!鞍爬倥啤闭渲樗趪H上有很好的聲譽,但在銷售國家和地區(qū)沒有及時注冊。結果被香港、印尼、新加坡等地的外商注冊。為了保護商標專用權,我們不得不花20多萬美元從外國投資者手中買回商標專用權。
上?!坝⑿叟啤苯鸸P很受日本消費者歡迎,但其商標先被日本商人在日本注冊,需要我們按照“英雄牌”金筆在日本的銷量向他支付5%的傭金,導致我們在日本的經(jīng)銷商因無利可圖而停止代銷,我們?yōu)榇烁冻隽司薮蟮拇鷥r。
四川長虹電子集團既沒有向南非出口自己的“長虹”品牌產(chǎn)品,也沒有授權國內(nèi)任何貿(mào)易公司向該市場出口,但在該市場發(fā)現(xiàn)了“長虹紅太陽”彩電。在印尼、泰國等地,“長虹”商標被國內(nèi)另一家電商注冊。
用于電視機的“牡丹”和“芍藥”商標已由荷蘭銷售代理商在五個國家注冊,包括荷蘭、瑞典、挪威、比利時和盧森堡。“紅塔山”、“阿詩瑪”、“云煙”、“紅梅”等卷煙商標被菲律賓商人搶注;“豐收”桂花陳年酒在法國被搶注;“三角牌”和“金雞牌”在智利注冊。
因此,外國商標注冊不是一個可選擇的問題。所有想進入國際市場的廠商都應該盡快在國外注冊商標,這樣他們的產(chǎn)品才不會被銷售國排除在外,市場才不會被別人占領。
2、企業(yè)注冊國際商標可以實現(xiàn)自我保護
商標注冊是指在商品銷售國獲得商標專用權。商標注冊后,其他任何人不得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注冊或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以防止侵犯我國企業(yè)在銷售國的合法權益,贏得市場。
同時,出口商品的商標在銷售國注冊后,如果發(fā)生商標糾紛,可以提起商標訴訟,受該國法律保護并勝訴。
例如,中國的“蝴蝶”縫紉機是出口到東南亞和香港的重要商品。由于中國進出口總公司已在銷售地及時申請注冊,法院判令造假者登報道歉。這保護了中國商品在該地區(qū)的權益,占領了市場。
3、作為品牌發(fā)展戰(zhàn)略基礎
中國商標在國外有效注冊后,能夠長期穩(wěn)定地占領國際市場,擴大銷售,保持良好的信譽,并成為知名品牌,進而成為馳名商標。不及時注冊,先注冊。所以,雖然你在廣告上花了很多錢,但你不會有任何經(jīng)濟上的收益。你反而會幫助別人,推廣別人,為別人創(chuàng)造品牌。
中國企業(yè)要想在國際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和發(fā)展,進而擠進世界最大企業(yè)的行列,就必須制定自己的商標戰(zhàn)略,重視商標的國際注冊,爭創(chuàng)名牌和馳名商標,從而提高競爭力和知名度,穩(wěn)定和拓展國外市場。
到目前為止,中國企業(yè)在國外注冊的商標很少。到1994年底,中國有進出口權的外貿(mào)公司和工貿(mào)公司在國外注冊的有效商標總數(shù)僅為9867件,不足1萬件。據(jù)了解,日本的松下電器、東芝、日立、住友化學、美國的通用機械、德國的漢高都有1000到上萬的商標注冊量,少數(shù)公司甚至有6-7萬的商標。也就是說,中國在國外注冊的商標數(shù)量沒有一家外企多。由此可見中國與發(fā)達國家的差距。所以要有緊迫感和危機感,努力工作。
國際商標申請的流程
由于商標專用權具有地域性特點,要求所有出口商品銷售的國家和地區(qū)都要注冊商標,否則在那個國家和地區(qū)就沒有保護,而且各國的商標法和基本要求也不一樣。因此,要想成功注冊一個商標,就要學習和了解注冊國的商標法以及應該注意的問題,在國外申請商標注冊前做好準備。
了解你需要注冊商標的國家的商標法
你應該知道什么樣的人可以申請。由于不同國家對待外國人的方式不同,有必要先明確這個問題。它主要知道音符
冊國和中國是否一起加入了國際條約。如果他們是巴黎公約的成員,雙方可以根據(jù)國民待遇原則在對方國家申請商標注冊。如果你不是巴黎公約的成員,你需要知道這個國家是否實行國民待遇,也就是說,任何國家的國民都可以申請?;蛘吒鶕?jù)對等原則,即申請人的國家允許對方申請商標注冊,對方也允許申請人的國民申請注冊。了解在注冊國確定商標專用權的原則。在商標權的取得中,不同的國家或地區(qū)有不同的適用原則。了解商標權是如何獲得的以及哪些國家適用哪些原則對企業(yè)在目標市場擴大出口和采用不同的方式獲得商標權非常有益。
在阿拉伯聯(lián)合酋長國、巴基斯坦、菲律賓、新加坡、印度、英國、美國、尼日利亞等國家,適用優(yōu)先使用原則,即在某個國家首先使用商標的人擁有該商標的所有權。
在中國、韓國、日本、臺灣、德國、俄羅斯、法國、智利、阿根廷、墨西哥、南非等國家和地區(qū),適用優(yōu)先適用原則。根據(jù)這一原則,對于同一商標,任何申請商標注冊的人首先獲得該商標的所有權。但這一原則對馳名商標例外。
在中國香港、越南、丹麥、泰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家和地區(qū),普遍采用交叉使用和登記原則,即使用原則和登記原則的折中。商標在被核準注冊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里,如果沒有人對該商標的注冊提出指控,期限屆滿,注冊人便可取得無可辯駁的穩(wěn)定的商標權。如果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有人指控該商標與其在先使用的商標相同或類似,若指控成立,該商標的注冊將被撤消。
了解申請注冊國有關申請商標注冊的手續(xù)以及所需的文件及其他要求。比如,商品分類是采用國際分類法還是本國的分類法。
了解申請注冊國辦理注冊的費用情況
知道哪些標志不能在注冊國注冊為商標
雖然各國商標法對不能注冊為商標的商標都有類似的規(guī)定,但各國也根據(jù)自己的具體情況做出了一些具體規(guī)定。因此,有必要清楚地了解被禁商標的內(nèi)容,以避免違反規(guī)定和不準注冊。
一般禁用標識的不同情況是:
(1)多數(shù)國家商標法規(guī)定地理名稱不能作為商標注冊。如中國有名的“中華”牌香煙、牙膏,“上?!迸齐娨暀C、花露水,“青島”牌、“北京”牌啤酒等,雖然很早就在中國注冊了,但在國外去不能注冊,因為是地理名稱,地理名稱不能在多數(shù)國家獲準注冊。
(2)一些國家不準用數(shù)字作商標,如廣州的“555”牌電池,在巴基斯坦、肯尼亞等國申請注冊未被核準。
(3)瑞典的國旗是蘭色,禁用蘭色作商標。
(4)阿拉伯國家禁用黃色作商標。
(5)法國人認為黑桃是死人的象征,桃花是不祥之物,因此禁用這些作商標。
(6)意大利把菊花當成國花,所以忌用菊花作為商品的商標。
(7)日本忌用菊花作為商標圖案,把菊花視為皇家的象征。
(8)拉丁美洲把菊花視為妖花,所以也不能在商標上畫菊花。
(9)澳大利亞忌用兔作商標,因為該國盛產(chǎn)羊毛,重視牧草的繁殖,害怕兔子毀壞草地。中國“大白兔”奶糖商標難在該國獲準注冊。
(10)印度以及阿拉伯國家禁用豬的圖形作商標。中國名牌“野豬”牌蚊香就不能在這些國家獲準注冊。
(11)英國人忌諱人像作為商品的裝璜。
(12)北非一些國家忌諱用狗作為商標。
(13)國際上都把三解形作為警告性標記,不能作為商標。
(14)捷克人認為紅三角是有毒的標記,上海名牌“三角”牌毛巾不能去注冊。
(15)土耳 其把綠三角表示為“免費樣品”,不能作為商標使用。
(16)玫瑰花是保加利亞的國花,許多國家把這種花作為贈送親友的禮物,但在印度和歐洲一些國家則把它作為悼念品,不能用作商標。
(17)熊貓在非洲一些國家是禁忌的,不能作商標,中國“熊貓”電子產(chǎn)品難于在非洲一些國家獲準注冊。
(18)在信奉伊斯蘭教的國家不能使用六角形作為商標,他們禁止這種標志的商品進口。
(19)英國人把山羊喻為“不正經(jīng)的男子”,中國出口的“山羊”牌鬧鐘在英國不受歡迎。
(20)“芳芳”的漢語拼音為“Fang”,而作為英文單詞,則是“毒蛇牙、狼牙”,使人感到恐怖,用作商品,其商品難賣出去。
總之,由于各國的政治、宗教、風俗習慣等種種原因,在商標使用上均有各自特殊的規(guī)定,因此,到國外申請商標注冊,必須很好地了解這些情況,以避免申請注冊不被批準,或者被批準后也使商品銷售不出去,造成貿(mào)易上的極大損失。
對商標注冊進行申請前的查詢
凡是要在某個國家申請注冊商標,在申請前應該查詢一下自己的商標是否與他人已注冊的或申請在先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以避免申請后不能獲得批準。
當然,這種查詢也并非是必不可少的程序。如果認為自己的商標具有較強的民族特色,不大可能與他人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當然也可以不進行查詢。
聘請代理人 通過商標組織代理商標注冊申請好處
到國外申請注冊商標,最好聘請可靠而又有能力的商標代理人代理商標申請及辦理其他商標事宜。這不僅是因為各國商標法都有這種規(guī)定,而且也因為代理人熟悉本國的商標法律,在申請過程中及以后維護商標權利中,能為申請人出主意,克服申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困難。
國際注冊商標的類型
商標保護具有嚴格的屬地原則,商標只有在某個國家取得注冊,才能得到該國法律的保護。商標國際注冊與商標國外注冊存在著區(qū)別。
○ 商標國際注冊
商標國際注冊(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Trademarks)是指《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締約國的任何申請人,在其所屬國辦理了某一商標注冊后,將該商標向世界知識產(chǎn)權組織(wifo)的國際局提出申請,要求在有關締約國注冊,國際局將此通知有關締約國達一年之后,該商標就被視為這些締約國的注冊商標,從而得到這些締約國法律的保護。中國企業(yè)或個人均可申請商標國際注冊。
在《馬德里協(xié)定》,締約國申請商標注冊的申請人必須是該國國民或設有總部的法人,或在該締約國有住所或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yè)所,才能夠享受協(xié)定的利益,才有權申請商標國際注冊。而申請人要通過締約國主管機構申請國際注冊,必須在該國先行注冊。
《巴黎公約》確立的“國民待遇”原則、“優(yōu)先權待遇”原則,為外國商標的申請注冊及保護等提供了基本條件。在商標注冊及保護方面,“國民待遇”原規(guī)定每—個締約國必須把它給予本國公民的商標保護同等地給予其他締約國公民。非締約國和國民,如果在締約國國內(nèi)有住所或者有真實有效的工商業(yè)營業(yè)所,也可以享有同締約國國民同樣的待遇,得到同樣的保護。
“優(yōu)先權”原則規(guī)定締約國國民首次向一個締約國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以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內(nèi)(6個月),向所有其他締約國申請商標保護,享有優(yōu)先權,后面的申請日期應視為與第一次申請的日期相同,在上述期限內(nèi),其他提出同樣商標申請的人,在所有締約國都不能主張申請在先。
例如,中國廣州某醫(yī)藥公司于1989年8月開始向意大利申請“南雁”商標注冊,意大利商標主管機關同年 10月收到該公司的申請。1990年,該公司又向法國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法國商標主管機關在1990年3月收到該公司的注冊申請以及要求優(yōu)先權的申請。法國商標主管機關根據(jù)《巴黎公約》關于優(yōu)先權的規(guī)定,確認該公司的申請日期為1989年10月。這里關鍵是,(1)第二次申請必須是在第一次申請后的6個月內(nèi),(2)申請人向其提出申請的國家必須是《巴黎公約》成員國;(3)申請日期是指一國商標主管機關收到申請的日期,而不是申請人遞交申請的日期,(4)申請人必須提交要求優(yōu)先權的申請,否則受理國的商標主管部門不給予優(yōu)先權。
○ 商標國外注冊
商標國外注冊(Foreign Registration of trademarks )是某一國內(nèi)企業(yè)或個人向外國(地區(qū))申請商標注冊。
商標國外注冊有兩條渠道,對于《馬德里協(xié)定》締約國的企業(yè)或個人到該協(xié)定締約國進行商標注冊,可通過世界知識產(chǎn)權組織國際局進行商標國際注冊。到非《馬德里協(xié)定)締約國進行商標注冊,如到日本、美國等國注冊,一般采用“逐一國家注冊”的方式(即某國企業(yè)或個人到國外一個國家一個國家逐一辦理商標注冊)。
根據(jù)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對中國企業(yè)在國外注冊商標進行登記管理的通知》的規(guī)定,中國自1990年5月18日起實行對“逐一國家注冊”商標的登記管理制度。其主要內(nèi)容為;
(1)到國外申請商標注冊的,申請入應先到所在地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到國外申請注冊和商標,必須是申請人自己的商標。
(2)到國外申請注冊的商標獲準注冊或被駁回,或已注冊商標發(fā)生下列變化的,企業(yè)也應到所在地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商標注冊人名義或地址變更的,應登記變更前后的注冊人名義、地址、變更日期;b商標轉讓的,應登記轉讓人名義和地址、受讓人名義和地址、轉讓的商品及轉讓日期;c、商標專用權失效的,應登記失效商標所有人名義和地址,失效原因,商品以及失效日期。
(3)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應于每年12月底前將本年度辦理商標登記的情況報送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匯總后于次年1月報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4)在國外注冊的商標在注冊國被他人侵權假冒的,注冊人應及時將侵權假冒的情況,通過當?shù)乜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報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6) 各企業(yè)在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后,即可自行通過代理人或其他方式到國外辦理商標注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