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西班牙媒體報道,早在2011年8月,梅西就向歐盟相關部門提交了注冊“梅西”商標的申請。他的商標申請涉及體育用品、服裝、鞋帽、救生用品等幾個領域。然而,當年11月,西班牙企業(yè)家雅伊梅馬斯費勒(Jaime Masferrer)表示反對。他認為,如果“梅西”商標獲得通過,會對他的“馬西”商標產生很大影響。
梅馬斯費勒的企業(yè)是西班牙著名的賽車制造商,在體育用品、服裝、鞋帽等領域注冊了“MASSI”商標。在歐洲體育界,“MASSI”這個品牌也是非常有名的,商標已經注冊了很多年。他們認為“梅西”商標與“馬西”過于接近,會造成混淆,損害自身利益。
在Jaime Masferrer提出異議后,歐洲知識產權局駁回了梅西注冊“梅西”商標的申請。之后,梅西聘請了著名律師,并提出申訴,但申訴同樣被駁回。歐盟知識產權局認為,兩個商標非常接近,存在高度混淆的可能性,雙方申請的領域也非常接近,因此駁回梅西的注冊申請。據(jù)悉,梅西已經向歐盟歐洲法院遞交了訴狀,歐洲法院將對此舉行聽證會。
來源:IPRdaily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