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稅務部門12366熱線接到不少市民的咨詢電話:“每個月工資都差不多,這個月到手的錢少了,打開工資條一看,個稅預扣預繳稅額比上個月多了,這是怎么回事?”近日,深圳稅務部門12366熱線接到不少市民咨詢電話:“月薪差不多,這個月可用的錢少。打開工資表,可以看到預扣預繳稅額比上月多。這是怎么回事?”
其實這并不意味著稅負增加,而是今年以來累計預扣法對工資薪金的影響。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規(guī)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需要按照“累計扣繳法”計算扣繳稅款。
具體計算方法可分為兩步:
1.計算累計預扣預付應納稅所得額。
對居民個人,按照其在本單位截至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的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具體公式: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扣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上式中,本期可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額是本單位截至當月符合政策條件的扣除額。
2.計算本期應繳納的預繳稅金。
根據累計預扣應納稅所得額,根據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1查找適用的預扣率和速算扣除額,然后計算累計預扣稅額,再扣除累計減免稅和累計預扣稅額。如果計算出的本月預扣稅額為負數,則不予退稅。當納稅年度終了后余額仍為負數時,納稅人通過年度匯算清繳進行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具體公式:
本期預扣稅額=(累計預扣稅額×預扣率-速算扣除)-累計減免稅-累計預扣稅額。
個人所得稅預扣稅率表1
(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收入預扣預繳)
情況
小明2018年和2019年的月薪是25000元,“三險一金”是3000元/月,假設不減收入不減稅。
(一)2018年個人所得稅計算
2018年1-9月,個人所得稅金額=(25000-3500-3000)×25%-1005(速算扣除)=3620元;
2018年第四季度將實施個人所得稅過渡政策,實行5000元費用扣除標準和新的稅率表。
2018年10-12月個人所得稅=(25000-5000-3000)×20%-1410(速算扣除)=1990(元);
2018年度個人所得稅=3620×9+1990×3=38550元。
(二)2019年個人所得稅計算
假設小明2019年享受獨生子女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均攤,共計2000元。
2019年1月,預扣稅額=(25000-5000-3000-2000)×3%=450元;
2019年2月預扣稅額應為=(25000×2-5000×2-3000×2-2000×2)×3%-450 = 450元;
2019年3月預扣稅額應為=(25000×3-5000×3-3000×3-2000×3)×10%-2520(速算扣除)-450-450=1080元;
可以看出,由于3月份累計預扣應納稅所得額4.5萬元,適用了10%的稅率,因此3月份的預扣稅額有所增加。
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25000×12-5000×12-3000×12-2000×12)×20%-16920(速算扣除)=19080元。
全年稅收從38550元下降到19080元,降幅達50%。
總結
1.從2019年1月1日起,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將全面實施,居民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累計扣繳法計算扣繳稅款。
2.在累計預扣法下,納稅人的月預扣稅額以年度累計工資薪金收入為基礎計算。即使月收入相等,隨著累計收入逐月增加,適用稅率也可能上升,即“稅率跳躍”,導致預扣稅款“前低后高”的現(xiàn)象。
3.從全年來看,由于新稅法采用綜合所得年度計稅制度,累計扣繳法不會增加年度納稅額,也不會影響減稅獎金的享受。相反,這種方式可以減少納稅人全年中前期的稅收占用,降低納稅人資金成本,相當于給納稅人提供了一筆無息貸款。